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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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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承认与否,微商的边界已经越来越模糊了。严格来说,从来没有一个行业能像微商一样,在行业边界之间,达到如此模糊的境地。   换作是以前,传统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间隔,且两者之间基本无交叉。但现在你会发现,这两者之间的边界已经没法再进行界定了,换言之,两者不仅有交叉还有重合。   我们先来明确微商的定义: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型商业形态。   从定义出发,我们可以得出第一个结论:以为在朋友圈卖货的才是微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也就是说,微商不是微信上的小微创业者商人,更不是单指朋友圈卖货的人。   显然微商的范畴要大于在微信卖货的人,但后者又属于微商,所以这一点大家务必要明确,不然你永远都只是拿着一个错误的观点在和别人讨论。   第一个观点:只要是你通过移动互联网,社交工具“宣传”了自己,你就是微商。   微商绝对不单指卖产品,其实卖“自己”,也属于微商。什么叫做卖自己?简单来说,如果你通过移动互联网,社交工具来宣传自己,给自己做广告,那么你就是微商。   不管是自媒体,还是大v,其实都在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不断通过网络平台塑造自己的影响力,而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卖自己”的广告,那么按照微商的定义,他们属不属于微商?答案是肯定的。   产品有实物和虚拟之分,而虚拟产品通常是指提供服务,从本质上来讲,不管是卖实物产品还是虚拟产品,都是在通过互换以满足彼此的需求,而这便是商业行为,并且如果是通过互联网完成价值互换的话,毫无疑问,也归属于微商。   第二个观点:不存在微商和非微商,只存在为自己还是为他人。   微商的边界是模糊的,它的模糊之处就在于当你在朋友圈发一条关于你工作信息的宣传文案时,你就已经是微商了,只是你还不知道或者是不承认而已。   当然,微商人自己发产品,是微商,无疑。而两者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微商发广告是为了卖货赚钱,而“非微商”发广告是为了公司或者是自己的业绩目标。但有没有发现,两者之间的边界,极其模糊。   传统行业者通过互联网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是不是微商?   互联网,加的是什么?   上班族,公司老板在朋友圈宣传产品和公司,是不是微商?   银行职员,保险从业人员在朋友圈发理财产品,保险业务,是不是微商?   出去吃个饭,唱个k,老板让说发一条朋友圈,减多少费用,那么老板和发圈的你,是不是微商?   ………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而我为什么说微商边界的模糊性?其实就是在于我们在生活工作中,不自觉的就已经被微商化了。   第三个观点:不一定刷屏就是微商,微商也不一定刷屏。   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微商都是刷屏的。不能说错,但绝不是全对。微商刷屏的第一诉求是增加曝光度,但同样,也有不刷屏的微商。而在我第二个观点里面列举的那些例子,他们也是微商,只是说他们不经常刷屏而已。   以刷屏来界定一个人是不是微商显然是不可取的。刷屏的不一定是微商,微商也不一定就刷屏。   当然微商真的不是大部分人理解的微信上的卖产品的人,如果你非要这么理解,就真的是狭隘了微商的适用性和广泛性。   另外,即便是偶有刷屏的微商,也不足为奇。毕竟,他们是通过微商来赚钱,这是他们的工作和职业。唯一不同的是,他们通过微信赚钱,而“非微商”是通过其他手段赚钱。但在本质上,都是赚钱的一种手段或职业。所以大可不必强行区分。   最后   就目前来看,微商的边界其实已经极其模糊了,如果再发展几年,我相信别说是微商,就连传统行业和互联网行业都会没有明确界限。   互联网,新零售等等概念的提出,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可谓应运而生。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我们要做的应该是怎么通过互联网手段赚更多的钱,获取最大的价值。而非把微商和非微商对立,把传统行业和互联网行业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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